2017呼和浩特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7-11-09 15:14:49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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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呼和浩特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于11月8日结束,还需要做的就是现场报名确认,请考生根据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确认,如有疑问请加呼和浩特教师考试QQ交流群:312727930,呼和浩特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日—11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为提交材料时间,周五下午为政务中心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须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与其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表内须有未过期的在线验证码);
驻呼高校在读研究生另附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本人档案中《学业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学业成绩单》一页如不能全部打印的,正反两面打印,并都盖有教务处公章。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任教人员由其任教学校鉴定,非任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鉴定,在读研究生由其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组织鉴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8)照片2张(分别用于制证和体检。规格:宽3厘米,高4厘米,证件照片,为便于粘贴,照片背面带有双面胶。网报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申报材料中所用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备注:提交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对提交材料模糊不清的,可登录“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办事”→“点击进入”→“个人办事”→“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名称”→“在线预览”查看相关样表。
提交材料如有造假者,将予以收缴,并填入“中国教师资格网”限制库,申请人5年内不可在全国任何地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要求: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封面放在提交材料的首页,不需粘贴在档案袋上。
3.现场确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窗口(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东往北400米,丁香路与北垣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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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