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7年内聘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06 16:22:51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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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7年内聘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为深化学校用人机制改革,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决定公开招聘内聘岗位人员。
一、学校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学校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万余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二、招聘计划及待遇
2017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聘岗位人员7名。其中,男生公寓管理员6名,男生公寓心理咨询师1名。内聘岗位人员属学校自行聘用,不占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标准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需为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5.年龄要求: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1月30日。
(二)应聘男生公寓管理员应符合下列岗位要求:
1.男,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蒙汉兼通。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和气质。
3.要求大学期间必须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三)应聘男生公寓心理咨询师应符合下列岗位要求:
男,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蒙汉兼通,心理学专业毕业(本、硕一致),已获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主页。网址:http:// www.imnc.edu.cn。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二代身份证(护照)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审核合格人员须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学校网站上(网址:http:// www.imnc.edu.cn)另行通知。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应聘人员面试用蒙古语和汉语两种语言作答。
(四)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二)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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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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