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19人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21-01-04 13:15:53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回民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19人工作简章由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回民区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呼和浩特回民区招聘,公告简章,以及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19人工作简章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加强村(居)“两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年轻人才,提高村(居)“两委”班子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结合区情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返乡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为攸攸板镇19个村(居)每个村(居)公开招考聘用1名大学生,共计19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有志从事村(居)工作,热衷村(居)服务事业,热心为村(居)群众服务;
3.具有攸攸板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之后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6.熟悉基层环境,具备从事村(居)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
7.具备正常履行村(居)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包含已退出)、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编辑:野马及川)
事业单位公众号
贴心备考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