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480名劳务派遣制辅警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25 13:35:04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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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劳务派遣制辅警简章
一、招聘简介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向社会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内蒙古蒙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安人力)为此次辅助人员承接服务主体。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48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呼和浩特市区户籍,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2.呼和浩特市地区近5年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名额分配
1.具有呼和浩特市区户籍,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60人。
2.呼和浩特市地区近5年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220人。
3.招聘女辅警的比例不超过15%。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详见附件职位表。
(四)辅警人员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警务辅助人员。
按照公安厅的规定,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保护案事件现场、直至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4.具有拟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凡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考生登录网站报名
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 )
或蒙安人力网站(http://www.nmgmengan.com)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29日17:00。
报考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填写登记表
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填写包括起止时间、专业、院校等);须完整填写入伍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资格初审与缴纳报名费
1. 资格初审工作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17:00
2. 报名费缴纳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00元(此次招聘不属于国家专项拨款范畴,不享受国家补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表且缴费成功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名截止后不再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应及时退回报考者补充。不合格不予报考,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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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