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资料十三
发布时间:2018-09-11 13:59:55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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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资料十三
1、抵押权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法律关系: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债务人或其提供的第三人)、抵押物。
2、法律特征
⑴抵押权为担保物权。
⑵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上设定的物权。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特定权利。
⑶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⑷抵押权的价值功能是抵押物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3、抵押权的种类
(1)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法律依据不同)
特殊抵押权如:共同抵押权、浮动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
(2)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权的客体是特定的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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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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