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9-05-17 17:45:18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3. 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2日16:00
报名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募岗位,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岗位;计划招募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募人数。《关于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的公告》发布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笔试
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5.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 面试
7月上中旬,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岗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7. 体检
7月下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8. 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宜
1.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2. “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3. 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gxjy.sdei.edu.cn/)发布,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1-88548180;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xls
附件4: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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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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