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12人的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5-12 14:04:27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1开考。
笔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2、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完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十)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十三)本次考试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电子邮箱:nmsyyrlzyb @163.com
联系电话:0471-4935351
监督电话:0471-39497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5月1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nmgsyy.cn/yydt/tzgg/202005/t20200512_36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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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