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57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0-11-13 09:39:05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第三医院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缴费结束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详见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syy.cn/)招聘专栏自助查询。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请随时查看。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证、职称证(初级、中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6、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7、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试用期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5、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7、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考试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网址:http://www.nmgsyy.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电子邮箱:nmsyyrlzyb @163.com
联系电话:0471-4935351
监督电话:0471-39497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5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nmgsyy.cn/kszp/202011/t20201112_376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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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