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简章发布了吗(4)
发布时间:2020-12-14 13:30:23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者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因参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文件为准)、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聘用文件为准);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试用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问答智库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是怎么进行的?
(一)面试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旗县区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行组织确有困难的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三)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回答,也可以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考察专业能力水平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采用其他方式面试的,须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且无法计算面试平均成绩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未达到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并在面试公告中 公布。报考人员对面试合格分数线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三、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备考
外交代表机关和外交代表
外交代表机关是一国派驻另一国的官方代表机构。在达成建交协议后,建交双方在对方首都各自设立与外交代表等级相应的外交代表机关。外交代表机关通常分为三级:以大使为馆长的称大使馆(以高级专员为馆长的称高级专员公署);以公使为馆长的称公使馆;以代办为馆长的称代办处。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代表机关的主要职能有:
(一)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二)代表本国政府同接受国政府进行联系和办理各种交涉,商谈两国关心的国际问题和交涉两国关系上存在的问题等;
(三)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保护本国及侨民和企业在接受国中的利益;
(四)通过一切合法手段,即通过接受国公开的报刊、出版物、广播以及同接受国官方机关接触等途径了解和调查接受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情况和事态,并向本国政府做出报告;
(五)促进本国和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领域合作。
此外,外交代表机关除执行外交职务外也可行使领事事务的职能。
外交代表机关中的人员大体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为外交人员,即具有外交官身份的人员,有大使或其他馆长、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等。
第二类为行政技术人员,即承办外交代表机关行政及技术事务的人员,有文秘、会计、行政管理人员、通讯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三类为服务人员,即为外交代表机关服务的事务职员,有司机、物业人员、厨师、招待员等。
第四类为私人仆役,即受使馆人员私人雇佣的人员,有清洁工、仆人、保姆等。
在有些国家的外交代表机关中,可能会出现由接受国公民、派遣国的侨民或第三国公民充任外交人员的情况。对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也作出相应的规定,即: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属派遣国国籍,委派属接受国国籍的人任外交官须经接受国的同意,且此项同意可随时予以撤消。对第三国公民充当外交官,接受国可保留同样的权利。接受国国民或永久居留者如充任他国驻本国外交人员,只有执行公务的行为才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以上内容来自2020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供考生参考,具体考试信息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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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野马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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