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聘25名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21-03-09 19:36:09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清水河人民政府
五、笔试
(一)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9:00-11:00
(六)笔试地点:清水河县(具体详见准考证)
(七)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清水河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内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未经清水河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4)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应届证明;(5)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6)提供呼和浩特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23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6.资格复审地点:清水河县(具体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7.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且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清水河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
具体面试要求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算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五)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的7日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县人社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第三方公布的信息(网址:网址另行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2021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http://8.140.100.179/HHHTQSH2021)网址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政策咨询电话:0471—791275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5165798
监督举报电话:0471—7938114(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本简章由清水河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水河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
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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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野马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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