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招聘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4)
发布时间:2021-04-09 08:41:07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各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工作3年及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将安排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递补
根据报到和实际在岗情况进行递补,具体递补时间和递补次数另行通知。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咨询电话:0471-2833060、2833063、2833064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0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471-5304626(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呼和浩特市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1124.html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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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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