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23-01-31 08:50:22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九、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审档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相关待遇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十二、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面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0471-3389632
政策咨询:0471-7388206
监督举报电话:0471-7381238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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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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