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大厅“综窗受理”岗位人员招聘30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23-03-02 15:48:39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由劳务外包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一年,期满一年后续签合同。薪酬待遇为2800元/月;(扣除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考试人员直系亲属、同一系统工作等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需进行必要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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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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