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分校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6楼电话:0471-3248222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北路凤凰城A座6层电话:0477-8571357 18647752334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师范学院北院东门对面)电话:18686129513、15661494604

地址:集宁区工农路水语山城东门(南50米)电话:0474-8249266 ,18648663520

地址:阿拉善左旗土尔扈特南路17号(农发行北侧100米)电话:0483-6104610 18547121046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华澳大厦12层电话:0478-8705005 18547121047

地址:呼和浩特市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东门北100米路东电话:0471-7394001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乌海书城向北200米(博泰佳苑西门向北50米)电话:0473-3126420,18504733477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天王国际商务楼8楼电话:0476-8808485、15947696169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草市街尚品国际1楼门市华图教育(阳光浴场正对面)电话:15734870322 18847036541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华图教育(原长丰宴会中心,谷贝基南20米)电话:15248288122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交通路华申时代广场A座129商铺(三中市场斜对面)电话:0475-6338177 18647518621

地址:暂无电话:15704798014

面授网校|砖题库直播职位库| 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试题资料 |微信微博问答师资|

  • 课程在线咨询
    呼和浩特课程 咨询
    红领培优课程 咨询
    巴彦淖尔课程 咨询
    乌兰察布课程 咨询
    鄂尔多斯课程 咨询
    阿拉善盟课程 咨询
    包头市课程 咨询
    乌海市课程 咨询
    网上支付 咨询
    其他城市 咨询
  •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 招考信息 > 2017呼和浩特教师招聘简章(3)

    2017呼和浩特教师招聘简章(3)

    2017-05-09 08:57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http://hhht.huatu.com/ 文章来源:内蒙古华图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5日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新华大街9号,市十九中西侧)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持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列编招聘)、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和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六、面试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直属学校、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组织实施。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三)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古语。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也可以用汉语,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用蒙古语面试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对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具体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公布分别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和不考专业知识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三)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一并公布。

      (四)对于公开招聘后空缺的招聘计划,将在同类专业(岗位)内进行调剂招聘,方案另行制定。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体检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编辑:王文静)

    上一篇:2016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公考直播课堂

    在线问答 我要提问

    直播课程ppt怎么下载?

    提问人: | 2016-11-17 未解决

    今年国考有开考比例吗?

    提问人: | 2016-10-21 未解决

    砖题库 华图教育在线 海量试题免费做
    图图 咨询 反馈
    京ICP备11028696号 京ICP证090387号 Copyright: 2004-2014 HUAT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