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10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5-24 13:29:46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成功报名缴费人数比)一般不低于1:4;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因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取消本岗位考试)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其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回。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8日9时—6月9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为6月10日,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地点:考试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笔试成绩公布: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规定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和参军入伍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6)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将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将择期在网上公布,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应领取《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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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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