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公告(3)
发布时间:2018-10-17 17:20:01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8、对于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校本部教师岗、医师岗及附属医院医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校本部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人员(校本部教师岗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将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严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8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医科大学:0471- 6653046
自治区教育厅:0471-2856911、285681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民族医学(蒙医学)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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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