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招聘366人公示聘用
发布时间:2022-03-17 09:22:57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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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聘用通知。《花名册》备案后,相关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
(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