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招录简章(2)
发布时间:2018-03-20 10:06:22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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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 14: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综合素质测验成绩×60%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携带《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2.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在苏木乡镇所属嘎查村(社区)工作2年。
(三)选调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盟市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遴选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选调生。
(六)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71-4811656、4818499、4818164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0198、6601158、6601168
附: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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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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