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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19-03-15 15:23:40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3月21日17时止。

      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向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0471—5900227。

      缴费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3月22日17时止。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4.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27日9时至3月29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削减招聘计划数。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职业能力测试的人员。由呼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水平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九)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十)考察

      进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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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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