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简章(3)
发布时间:2019-03-15 15:23:40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2.2018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被取消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规定执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900227
0471—369046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904607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方案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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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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