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15:50:38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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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资格审查、体检、岗前培训和组织上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对“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以下简称“社区民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
请各位考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1)、《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如有自身健康状况不宜参加项目的情况,请与审查办公室联系。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地点:考生本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该医院应能对体检结果做出结论性判断,并可以为参加体检人员出具《2021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健康状况证明》(附件3)。
体检时间:2021年呼和浩特市“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收到审查通过邮件后,即可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首批拟录取人员体检时间不得晚于8月22日。
三、体检项目
体检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病史采集、尿常规、血常规、血糖(空腹)、肾功三项、肝功三项、肝胆胰腺脾双肾彩超(空腹)、胸透(正侧位,可不出片)、心电图。
如有缺项、漏项,视为不合格。
四、体检缴费方式
本次体检费用,由本人先行支付体检费并保留缴费票据,待上岗后将缴费票据交至服务所在地旗县区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照票据金额报销,报销上限为200元,超出部分由考生个人承担。
注意,以下几种情形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1.未收到审查通过邮件自行前往体检的;
2.因体检不合格不能上岗的;
3.体检合格但未到旗县区报到上岗的;
4.体检费超出200元的部分。
五、体检后续事宜
体检合格人员,需在8月30日12:00前,将①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②医院盖章后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健康状况证明》(附件3)、③手写签字后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体检承诺书》(附件4)原件拍照或扫描后,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脱贫类/蒙汉兼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脱贫类+拟录取名单序号+姓名+体检报告”)打包压缩(压缩包小于10M)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5),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名称相同。
因复检等原因需要延期发送体检报告人员,需在8月30日12:00前,将①体检缴费票据、②签字后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体检承诺书》(附件4)原件拍照或扫描后,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脱贫类/蒙汉兼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脱贫类+拟录取名单序号+姓名+无报告”)打包压缩(压缩包小于10M)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3),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名称相同。并在取得体检合格报告后,尽快按体检合格人员要求发送邮件。
在8月30日12:00前未按要求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市人社局将在后续环节对所有录取人员提供的体检报告进行二次复审,考生须保留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如复审时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
“三支一扶”审查办公室: 3683112
社区民生审查办公室: 368168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主志愿工作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doc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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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野马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