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招聘172名幼儿园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22-07-29 16:39:48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土默特左旗政府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 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3.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4);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5)。
9.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三)面试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才艺展示所需教具考生须自行准备,音响由考场提供)。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报考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才艺展示成绩20分。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
1.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报考人员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的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纪检监察给予监督。
(四)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审核无误后备案。
(五)报考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7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需书面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日。未经旗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