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招聘(列入编制)简章(2)
发布时间:2018-07-25 19:48:59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grc.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1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18年8月1日19:00,交费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1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9:00-8月7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7日18:00;交费时间:2018年8月2日9:00-8月7日24:00。
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交费。笔试考一科,报考费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楼)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财务部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笔试结束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退费邮箱(电子邮箱:zkpkstf@163.com),经审核确认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日24:00。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医院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经医院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视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一科,行政管理岗、信息科工程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医学类岗位考《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
7.笔试结束后,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确定。
8.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全程邀请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与并监督,资格复审通知提前7天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并携带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红色背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6.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7.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8.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高层次人才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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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