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1-5105555

招考信息备考资料|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备考图书| 职位库照片处理器刷题app|师资QQ群微信公众号

  • 在线客服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包头市 咨询
    乌海市 咨询
    赤峰市 咨询
    通辽市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锡林郭勒 咨询
    0471-5105555
  • 当前位置: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阅读模式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09:57:01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公务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导读】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新城区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关于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呼和浩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 66 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1.户籍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范围内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及新城区辖区内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

      2. 持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区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1)11月 10 日—11月 18 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六日除外)

      (2)地址: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0471-6218495

      2.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在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④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本人档案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并盖有公章。

      ⑤ 体检合格证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统一安排)。

      ⑥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必须是白底证件照、含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封面放在提交材料的首页,不需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教育局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新城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呼和浩特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3×4厘米

    申请资格种 类

     

    申请任教

    学 科

     

    证件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照片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提交材料目录(以下证件现场确认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交

    的提交

    1

    居住证复印件

     

    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交

    1

    学生证复印件

     

    在就读地专升本申请的提交

    2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系统已验证不提交,未验证通过的提交

    3

    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

     

    系统已验证不提交,未验证通过的提交

    4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国考已验证不提交,仅笔试合格或省考的提交

    5

    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交

    6

    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交

    7

    白底照片1张(宽3cm,高4cm, 含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与网报同一底版)

     

    必须提交

    8

    其他

     

    选择提交

    说明

    体检表无需申请人准备,待确认合格后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

       

      注: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chengqu.gov.cn/xincheng/xwdt/gsgg/1274497/index.html

    相关阅读:

      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

    以上是关于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新城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公务员考试群 公务员考试群,及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呼和浩特人才信息网

    (编辑:野马及川)

    图书教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号:huatutuge
    资料:教综考点
    扫码回复"教师"领取资料

    贴心备考群

    QQ群号:774086790
    2022内蒙古教师考试群
    刷题,资料,督学,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华图
    • 2021内蒙古华图课程咨询表

    考试工具

    招考信息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图书教材
    试题资料
    网络课程
    课程商城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nmg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图书网课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考编攻略 在线刷题 关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