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玉泉区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0-11-11 10:03:55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玉泉教育
(二)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1.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11月9日至11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1)11月9日---11月1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审核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311室。(玉泉区大南街石头巷31号)
2、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⑤驻玉泉区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5.体检由本认定机构统一组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正面标识姓名、身份证号)2张(分别用于制证和体检),必须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一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正面低端标识有姓名和身份证号),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涉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的请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填写。
玉泉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2020呼和浩特玉泉区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CtXYOExa5jUf4-a6whH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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