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岗位聘任4名公告(2)
发布时间:2022-03-23 08:56:51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文件后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将及时在邮箱中回复并简要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2022年4月2日20:00
4.报名结果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
5.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10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由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
6.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71—6632589 18147389117(荣老师)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通知(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4.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按照1︰6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5日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写明报考人员在原单位的具体职务;
(6)《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出现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入选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差额部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及面试准考证领取的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四)面试
1.面试分为4个部分:心理测试(以心理健康匹配度作为衡量标准)、综合能力测试(50分)、竞职演讲(30分)、讲课(20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2.报考人员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心理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测试结果为与岗位匹配、不匹配两种。心理测试结果与岗位不匹配者不予聘任。
4.讲课环节按照《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学段学科抽题进行。故报考人员慎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学段学科。讲课时长为15分钟,须提前1小时抽题并进行现场备课。
5.面试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照计划聘任人数和总成绩排名,按1:3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并列名次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由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考察考核组负责。
被考核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任资格并依次递补。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