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3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4-06 13:05:52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巴彦淖尔教育局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部分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为:
2023年4月8日9:00至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报名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时,要完整填写上学(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及专业。应聘人员在填写工作经历时,要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由杭锦后旗教育局负责。
2.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应届生报名时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杭锦后旗教育局在审查现场或通过电话通知。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此次选聘教师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不列入选聘范围。
3.面试由杭锦后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一般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4.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设最低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相关要求
(1)面试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试题命制由考官组在面试前1小时内完成,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8.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各旗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各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