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3人公告(3)
发布时间:2023-04-06 13:05:52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巴彦淖尔教育局
(六)公示与聘用
1.杭锦后旗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办理完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备案表》等,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编制部门根据本级人社局聘用通知办理落编等相关事宜。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校园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成立2023年杭锦后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站、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等网站发布。
(五)本方案由2023年杭锦后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电话
杭锦后旗教育局:0478-21611581;
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附件1:2023年杭锦后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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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