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25 11:33:27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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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隶属于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承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服务项目的开发建设,协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融资、贷款的部分业务。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加,本着发扬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目的,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为宗旨,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战略及相关计划安排,特制定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除2023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外,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3月1日(不含)之前;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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